H-1B申请下来后,接下来就要申请绿卡了,EB2和EB3是两种较为常见的职业移民绿卡。
美国移民局把绿卡按照类别分配,EB2是职业移民的第二类优先,EB3是职业移民的第三类优先,两种职业绿卡都需要由雇主提交申请,申请程序一样且都属于PERM绿卡申请类型。小编将在本篇文章中介绍PERM以及EB2和EB3绿卡申请的相关问题。
什么是PERM?
所谓劳工证(Labor Certification,简称LC)又称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」,是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其国内的劳工市场,不受移民冲击,所制定的相关移民政策。换句话说, 劳工证是美国劳工部(DOL)给美国移民局(USCIS)的一个证明,证明如果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得永久性工作,并不会夺走美国工人(美国公民,永久居民或 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)的工作机会。
而PERM(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,简称PERM)则是美国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制定的关于劳工证申请的全新程序。根据PERM法规定,从2005年3月28日以后,所有的劳工证申请,将不再采用以前传统的劳工证或RIR程序来处理,而必须通过PERM程序来提交。为区分传统的劳工证申请程序,我们又称当前新的劳工证申请程序为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,简称PERM劳工证。
EB2和EB3申请步骤
PERM绿卡申请,无论是EB2还是EB3,要经过三步:
1申请PERM(劳工证)
在提交劳工证申请前,大约要三四个月做广告,确认没有美国人可以胜任你的职位,公司才可以提出聘用外国人。劳工证申请的处理周期一般在9至12个月,如果被审计则需要多加6个月左右。
要说明的是,如果PERM被批准,绿卡排期是按递交PERM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的。
2I-140移民申请
提交劳工证以后,通常需要四到八个月才知道结果,但也可能遇到审查而需要数年时间才知道劳工证是否被批准。劳工证批准以后,可以马上递交I-140。 I-140常规需要六个月处理,也可以要求加速审理(15天)。EB2的NIW(国家利益豁免)不可申请加急处理。
3I-485调整身份
I-140批准后,需要等排期到了以后才能递交I-485调整身份或者安排移民签证面谈。要注意的是,在等待递交I-485时的身份需要自己维持,因为I-140并不能代表身份,所以一般申请人会用H1B维持身份呆在美国。排期到了,递交I-485。收到收据就是绿卡等待身份啦,6-9个月后就可以拿到绿卡。只要是绿卡等待身份,就可以开始享受大部分绿卡的福利,比如可以申请新的EAD卡,也可以回国,不过返回美国需要回美证。
EB2和EB3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?
EB2还是EB3,是移民官在I-140的阶段根据此前批准的劳工证job offer里面的学历经验要求来决定,而不仅由雇员的学历经验决定。 当然,雇员的学历经验要满足job offer里面的要求。
如果劳工证里面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岗位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,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相关工作经历, 该申请就属于EB2; 如果工作岗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,或者不要求学历技能, 该申请就属于EB3。
EB2中有一类比较特殊,无需雇主支持,可以由个人自己申请,即“国家利益豁免NIW 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)”移民申请。对美国做出贡献的人有资格申请,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。
国家利益豁免NIW
国家利益豁免移民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,简称NIW)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(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,简称EB2)的一个特例。在正常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,申请人不但需有美国雇主,而且需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(Permanent Job Offer),并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(Department of Labor,简称DOL)申请劳工(Labor Certification,简称LC)。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,再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(I-140)。但国家利益豁免则是个特例,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,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,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,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。
美国移民法关于NIW的条款非常抽象笼统(参见美国移民法条款203(b)(2)(B)条)。其概要为,移民局若认为符合美国国家利益,则可豁免外籍人士绿卡申请中劳工证的申请程序。而当前,关于衡量外籍人士是否符合国家利益的具体标准,来源于「行政上诉办公室」(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,简称AAO)对「纽约州交通部案」(In R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)裁决及解释。AAO的裁决首次确立了衡量国家利益的三重标准。归纳为外籍人士想获得NIW豁免直接申请移民,须符合如下三点条件:
1.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价值或效用(intrinsic merit);
2.申请人的工作性质需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影响(national in scope),而非「地域性」;另外,
3.如果要求申请人通过劳工证申请绿卡,会有损于美国国家利益(adversely affect the national interest)。